在撰写与发表学术论文时,通讯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 扮演着极其核心的角色。他不仅对外负责与期刊编辑部沟通、统筹校样(Proof)与出版事宜,对内更是整项研究科学真实性与合规性的第一责任人,通常也是科研经费的掌舵者(PI/课题组长)。
随着现代科研越来越依赖多团队交叉协作、医工结合或产学研联合攻关,由多位学者共同担纲的“共同通讯作者(Co-corresponding Authors)”变得越来越普遍。
很多学者在定稿前常常产生疑虑:一篇论文的 Corresponding Author 到底最多可以有几个?写多了期刊会限制吗?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又是如何认定的?
答案是:在国际期刊的出版规则中,通常没有绝对的硬性数字上限(一般常见为 2~3 个);但在国内高校与科研机构的考核、毕业及评职评价体系中,通讯作者的实际认可度会随人数增加而急剧“打折”,甚至只认第一位。

一、 期刊与出版商视角:官方有数量限制吗?
不同的国际出版商和学术组织对共同通讯作者的接纳尺度有所不同:
| 出版商 / 期刊类型 | 对通讯作者数量的态度 | 系统与排版机制 |
| 顶级综合性期刊 (如 Nature, Science) | 高度包容 | 允许多位共同通讯。因重大科学攻关往往由数个国际顶尖实验室协同完成,只要在贡献声明中合理解释各自角色,官方无严格数量限制。 |
| 主流商业出版商 (如 Elsevier, Springer, Wiley) | 普遍开放,推荐 1~3 位 | 投稿系统允许在多位作者名字旁勾选“Corresponding Author”并添加星号(*),通常建议不超过 3 位,过多会受到编辑问询。 |
| 工程技术学会 (如 IEEE) | 相对偏好单一通讯 | 传统上更倾向于 1 位通讯作者。部分学会系统在提交界面强制要求指定唯一的“Primary Contact / Corresponding Author”接收系统邮件,但允许在正文排版中并列标注共同通讯。 |
| 部分医学及生物类期刊 | 适度管控 | 少数期刊在 Guide for Authors 中明确硬性规定:“Co-corresponding authors shall not exceed 2 (最多不得超过 2 位)”。 |
核心技术细节:虽然正文可以并列标注 2~3 位共同通讯,但投稿系统的后端技术逻辑通常只允许绑定 1 个用于日常接收邮件的主账号(Primary Contact)。编辑部的录用、修回和 Proof 邮件默认只会发送给系统里认定的那一位,其余共同通讯需通过该主账号转交信息。
二、 现实考核视角:高校与评审机构如何认定“共同通讯”?
与期刊层面的宽松态度截然相反,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及医院在职称评聘、研究生毕业答辩、代表作评审(如“杰青/优青/领军人才”)中,对多通讯作者的审查极其严苛:
1. 唯“排在最前”原则(只认第一通讯)
在许多高校的人事处文件中,明确规定:当一篇论文存在多名通讯作者时,绩效奖金、职称代表作仅认定署名排序第一位的通讯作者。其余排在第二、第三位的通讯作者,在单位考核中可能被视为普通参与者,甚至完全不计入有效工作量。
2. 分数折算法(稀释系数)
部分相对人性化的高校采用权重分摊制。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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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任通讯作者:认定权重为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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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共同通讯:第一通讯认定 60%~70%,第二通讯认定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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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及以上:权重被高度稀释,单人考核分值通常不足以单独支撑职称晋升。
3. “第一依托单位”的捆绑约束
即便作者在论文中被标注为共同通讯,但如果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不是作者所在的单位(例如通讯作者排序第二,且其所在单位排在第三单位),在国内绝大多数单位的科研考核中,该成果将被直接判定为“参与成果”,无法用于本单位申报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或职称破格提拔。
三、 盲目挂名多个通讯作者的潜在风险
如果在并无重大跨学科合作背景的前提下,强行在论文中列入 4~5 个通讯作者,极易引发以下连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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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发期刊编辑的出版伦理审查(挂名嫌疑):
一篇常规篇幅、工作量适中的实验论文,若挂了 4 个通讯作者,责任编辑在初审时会高度怀疑该文章涉及“学术搭便车(Honorary/Gift Authorship)”甚至“买卖作者”。编辑通常会发出质询,要求作者按照 CRediT(Contributor Roles Taxonomy) 框架详细出具每位通讯作者的具体实质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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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文章的学术权威性:
在同行学术评价中,通讯作者越多,往往越容易给人留下“权责不清、拼凑署名”的负面第一印象。真正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其学术领导力量通常是清晰而聚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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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稿与纠纷时的连带责任倍增:
根据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准则,论文一旦出现学术不端、数据造假或侵权争议,所有署名的通讯作者均承担同等的连带责任。挂名者无法以“自己只是挂名没看数据”为由免责,可能会因此遭受科研诚信联合惩戒。
四、 共同通讯作者的合规标注实操指南
如果本研究确实属于跨课题组合作、产学研协同,必须设置 2 到 3 位共同通讯,需在排版中执行以下规范操作:
1. 正文标题下方作者栏标注
在需要并列为通讯作者的学者姓名右上角,统一打上相同的小星号(如 * 或 #):
Author A1, Author B2, Author C1,, and Author D2,
2. 首页脚注(Footnote)规范声明
在论文第一页底部或致谢前的内容中,添加清晰的并列声明与联系邮箱:
* Corresponding authors:
Dr. C (Email: [email protected]) and Dr. D (Email: [email protected]).
These authors contributed equally to the supervision and conceptualization of this work.
3. 投稿前完成三项避坑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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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作者指南(Guide for Authors):在目标期刊官网检索关键词“corresponding author”,确认该刊是否有限制不超过 2 人的硬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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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单位人事文件:确认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在职称评定、研究生毕业时,对共同通讯的具体排序与单位归属认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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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系统联络人:提前协调好由哪一位通讯作者注册账号作为系统的主联络人(Primary Contact),并确保其邮箱能长期稳定接收系统通知,防止因邮件遗漏耽误修回死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