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的情势这几年越发严峻……

无论是评奖评优、硕博毕业,还是高校求职、职称评定,每个在学术界徜徉的科研同行,多多少少都经历过“共同第一作者”。
虽然作者们有的擅长代码,有的擅长实验,有的专精设备研发,大家各展神通,共同发力完成了一篇顶刊论文,挂为共一无可厚非。
但随着国内学术环境的发展和变化,各方对这件事的定位及评价也悄然发生了变化:不少单位对“共一”的认定严格要求,只认可“物理位置第一作者”。
福建某大学在现行职称文件中规定:以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为准,仅认定排名第一的作者。
安徽某医学院在职称评审文件中明确:若以论文作为代表作送审,所提交的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如为共一,必须排第一)。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稍微会松一点,提供贡献说明后还是可以认可的。其在《关于开展2025年高级职称同行评议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如申请人非代表作唯一第一完成人(如共同一作、二作、通讯作者),须另提供《送审代表作情况说明》,详细说明申请人完成内容及对成果的实际贡献,并请第一完成人(或共一完成人)签字。

有人应聘时也因此被婉拒门外:

01政策收紧的背后
共同第一作者, 本质上是“海外舶来品”。 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CMJE)2023 年修订的四大标准,将论文贡献细分为研究设计、数据分析、论文撰写、经费支持等 12 项具体指标。
本着严谨客观的科研态度和对参与成员劳动成果的尊重,理论上第一作者可以≥ 2 个,影响因子高的期刊甚至可以有 4-5 个第一作者。
针对共同第一作者标注,不同期刊执行标准也差异明显。Cell 系列要求共同一作贡献完全均等,并在正文首页用符号标注;而 PNAS 则允许 30%-70% 的贡献差异。
而现实中共一纷争一直不断,Nature 最新披露的撤稿事件中,32% 的学术不端案例涉及作者署名争议。另外,若某高校博士因未在学制内达成一作要求,将已完成的实验部分拆分给同门署名,这种做法已被多所机构明令禁止。
在国内,甚至因为“非升即走”或课题压力,有关“导师抢一作”的吐槽/求助,屡见不鲜。
学术“挂名”现象也尤为突出,有的论文甚至挂出来 7-8 个共同第一作者。
因此,2026 年 1 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重磅新规,直指学术申请中 “共同一作” 挂名不履职的不良现象,要求申请人在基金申请书中清晰列明具体工作内容,描述模糊将直接按材料不全处理,无缘评审环节。

国自然对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也采用差异化的作者地位评估,意味着一位刚毕业的博士可能更适合以第一作者位置申报青年项目,但作为专家则可能更适合以通讯作者身份申请面上项目。
02 科研人如何应对?
在科研协作日益普遍、“共一”认定渐趋收紧的学术生态中,学者仍有多个层面可以“救场”。
1.国际合作
对于有海外合作背景的中青年学者,跨国论文的署名认定,可以成为打破“不认共一”困境的突破口。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在职称评审政策中,常常对国(境)外合作成果给予特殊条款。
这意味着,即便论文中你并非唯一第一作者,只要合作单位涉及境外培养机构,国内单位仍有较大可能认可整篇成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绕开了单位内部“只认独一作”的严苛限制。
2.“曲线救国”
除了论文,还可以考虑其他形式的学术成果。2026 年职称评审新规全面落地,论文权重已普遍压降至 20% 以下,业绩成果的权重飙升至 40%-80%。专著、教材、专利、行业标准等都可以作为重要的评审材料。
03 网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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