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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迎来2位新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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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6 13:50:42


日前,上级决定,王靖岱、周江洪同志任浙江大学副校长,因年龄原因免去何莲珍同志的浙江大学副校长职务。


王靖岱简历


王靖岱同志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王靖岱,男,汉族,1974年8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化学工程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担任《化工学报》和《浙江大学学报(工学版)》编委。


2011年9月-2017年10月,任浙江大学联合化学反应工程研究所所长;2017年8月-2018年7月,任浙江大学化工学院院长;2018年5月-2019年11月,任浙江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2019年9月-2021年9月,任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主任;2021年9月起任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处长兼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2024年2月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1996年毕业于浙江大学,1999和2002年先后获浙江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期间荣获“竺可桢奖学金”、“全国三好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专长化学反应工程,聚焦“高端聚烯烃材料精准制备”和“化学反应器智能制造”两个方向,从事烯烃聚合反应工程、多相流检测与信息处理、反应器工程等研究,先后负责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项目、中国石化“十条龙”等科研项目。


近五年,在Macromolecules、Polymer、AIChE J、CES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授权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60余件,荣获包括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在内的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5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2010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浙江省第八届“青年五四奖章”并当选第十一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2013年获浙江省第十二届青年科技奖。


周江洪简历


周江洪同志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周江洪,男,汉族,浙江磐安人,1976年9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教授。


兰州大学本科、硕士,日本神户大学法学博士。曾在厦门大学法学院工作。曾任浙江大学民商法研究所执行所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等。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2020年6月起任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2024年2月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2012年,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6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2020年,入选中宣部2019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组部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60多篇。代表性论著主要有:《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灾后重建》(《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侵权赔偿与社会保险并行给付的困境与出路》(《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风险负担规则与合同解除》(《法学研究》2010年第1期),《作为民法学方法的案例研究进路》(《法学研究》2013年第6期),《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法律效果》(《法学研究》2014年第5期),《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损害赔偿》(《法学研究》2017年第3期),《服务合同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民法判例百选》(主编,法律出版社2020年)、《服务合同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21年)、《典型合同原理》(法律出版社2023年)等。


兼任2018-2022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事、浙江省“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浙江省民法典普法讲师团”成员等。曾获得司法部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浙江省哲社奖二等奖等。



来源:浙江大学,爱科会易仅用于学术交流。



日前,上级决定,王靖岱、周江洪同志任浙江大学副校长,因年龄原因免去何莲珍同志的浙江大学副校长职务。


王靖岱简历


王靖岱同志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王靖岱,男,汉族,1974年8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化学工程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担任《化工学报》和《浙江大学学报(工学版)》编委。


2011年9月-2017年10月,任浙江大学联合化学反应工程研究所所长;2017年8月-2018年7月,任浙江大学化工学院院长;2018年5月-2019年11月,任浙江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2019年9月-2021年9月,任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主任;2021年9月起任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处长兼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2024年2月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1996年毕业于浙江大学,1999和2002年先后获浙江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期间荣获“竺可桢奖学金”、“全国三好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专长化学反应工程,聚焦“高端聚烯烃材料精准制备”和“化学反应器智能制造”两个方向,从事烯烃聚合反应工程、多相流检测与信息处理、反应器工程等研究,先后负责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项目、中国石化“十条龙”等科研项目。


近五年,在Macromolecules、Polymer、AIChE J、CES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授权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60余件,荣获包括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在内的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5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2010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浙江省第八届“青年五四奖章”并当选第十一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2013年获浙江省第十二届青年科技奖。


周江洪简历


周江洪同志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周江洪,男,汉族,浙江磐安人,1976年9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教授。


兰州大学本科、硕士,日本神户大学法学博士。曾在厦门大学法学院工作。曾任浙江大学民商法研究所执行所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等。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2020年6月起任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2024年2月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2012年,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6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2020年,入选中宣部2019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组部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60多篇。代表性论著主要有:《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灾后重建》(《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侵权赔偿与社会保险并行给付的困境与出路》(《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风险负担规则与合同解除》(《法学研究》2010年第1期),《作为民法学方法的案例研究进路》(《法学研究》2013年第6期),《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法律效果》(《法学研究》2014年第5期),《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损害赔偿》(《法学研究》2017年第3期),《服务合同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民法判例百选》(主编,法律出版社2020年)、《服务合同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21年)、《典型合同原理》(法律出版社2023年)等。


兼任2018-2022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事、浙江省“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浙江省民法典普法讲师团”成员等。曾获得司法部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浙江省哲社奖二等奖等。



来源:浙江大学,爱科会易仅用于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