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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拟新建8个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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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09:47:07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拟新建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实施意见》《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重庆市科学技术局于2024年11月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拟认定4家左右。

    2024年12月17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实验室评审论证工作,考虑此次参评实验室水平高、竞争大,经双方商议,拟认定8家。现对拟新建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9日。

    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方式: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平台处:028-86677159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诚科处:028-86728905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号,邮编:610016

附件:拟新建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名单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12日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爱科会易仅用于学术交流。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拟新建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实施意见》《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重庆市科学技术局于2024年11月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拟认定4家左右。

    2024年12月17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实验室评审论证工作,考虑此次参评实验室水平高、竞争大,经双方商议,拟认定8家。现对拟新建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9日。

    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方式: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平台处:028-86677159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诚科处:028-86728905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号,邮编:610016

附件:拟新建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名单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12日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爱科会易仅用于学术交流。